整改
中共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公示
2020年10月28日至12月24日,区委第八轮第一巡察组对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2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到大武口区法院召开巡察反馈会议,大武口区法院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所有反馈问题均已整改完成。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对政法系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情况。
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支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5次、开展集中交流研讨3次。邀请党校老师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作专题宣讲。班子成员、支部书记交流研讨并讲党课8次。100余名干警围绕政治忠诚及“五项教育”进行交流研讨,全院干警撰写300余篇心得体会。发放《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二三卷)》《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简史》等。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共产党员”“宁夏政法大讲堂”等平台和晨读、夜校,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对政法系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为检测学习成果,开展试卷测试2次,现场抽题测试1次,以考促学、以学促用。
2.关于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的《关于为“三区一地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被大武口区委办在全区转发,努力为辖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2021年1-4月,受理案件3303件(旧存424件),结案1895件,结案率57.37%,同比上升16.13个百分点。二是举办《民法典》专题培训班,7名优秀法官围绕婚姻家庭、物业、继承、邻里等专题,对全区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书记、综治专干150余人进行培训,赠送《民法典》《法官说法》普法读本,实现全区基层一线工作人员普法全覆盖。三是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街道办事处、社区干部及群众90余人,参观法院、座谈交流、征求意见。对在“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制定《大武口区人民法院落实大武口区十届人大六次会议、政协七届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的分工方案》,细化分工及完成时限,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3.关于漠视人民群众权益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便民诉讼服务。对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设置自助服务区、立案服务区、综合服务区、信访接待区、调解服务区五个功能区,配备取号机、导诉一体机、自助查询机、诉讼风险评估自助终端、智能诉状自助终端、电子卷宗自动阅卷终端等智能化诉讼辅助设备。开发当事人与法官诉讼材料智能交换系统,方便当事人诉讼。二是加强建章立制。制定《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执行工作管理的暂行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风险管控切实规范执行行为的暂行办法(试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有效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干警集体学习执行法律法规16次,学执结合,以学促执。编发《执行管理通报》9期,不断提升干警遵规守纪意识,增强执行干警责任心,转变执行工作作风。四是加强廉洁司法教育。组织全院干警聆听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沙闻麟“以案示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纵深发展”专题党课。大武口区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组长以“加强党性修养 筑牢廉洁自律防线”进行专题辅导。100名干警旁听贪污案庭审,通过视频连线服刑人员开展现身说法教育。
4.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尚未健全,诉前矛盾化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引入信息化电子送达系统,抽调5名年轻干警组成送达组,开启“线上+线下”送达模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选派律师直接参与案件调解和信访化解。二是在诉讼服务中心新增网上立案、跨域立案、集中送达、诉前保全、档案查询等服务项目,将委托鉴定、保全等诉讼事务性工作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办通、一号办通、一次办通”的诉讼服务。三是在市住建局、大武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建立“诉调对接中心”。提升社区“家事法庭”功能,定期到社区“家事法庭”开庭审理案件,现场解答居民法律问题,调解矛盾纠纷。
5.关于审判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审判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将院庭长办案系数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中,加强院庭长办案力度,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二是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分、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评比、法官助理、书记员技能评比等司法能力提升系列活动,提升法官庭审驾驭能力。三是加强审判质效的监管,召开审判质效分析会。将定期开展发改案件评查分析纳入专业法官会议、效能目标考核细则,提升当庭宣判率、降低发改率。第一季度本院案件结收比为66.56%,超过全区法院均值,在全区基层法院排名第6位,较2020年同期上升1.67个百分点。一季度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5.65%,较2020年同期上升12.16个百分点,较2019年同期上升6.03个百分点。服判息诉率为83.36%,较2020年同期上升21.39个百分点。
6.关于破解执行难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执行难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与石嘴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召开执行联席会,到石嘴山银行、农业银行石嘴山分行座谈交流,提升联动执行效果。由专人协助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对大武口区法院房产查控需求进行集中处理。强化线上集中查控,由执行局综合事务团队专人专岗负责“总对总”、“点对点”网络系统查找被执行人财产,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惩戒措施,共限制高消费8171人次、纳入失信名单4556人次。二是探索建立网格员协助执行机制,充分利用基层网格员熟悉社情民意、了解人员信息的优势,协助法院执行查人找物,助力解决执行送达难、查人找物难等制约执行工作质效提升的难题。三是开展“晨光行动”、“周末攻坚”,为涉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2021年1至4月底,加班加点执结涉民生案件126件,外出查找被执行人200余人次,对10余名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当事人依法予以强制拘留,执行到位金额173.214万元。四是制定《执行权运行模式改革实施方案》、《执行综合事务中心运行管理办法》,对执行案件实施“掐头(执行前期事务集约)、留中(执行实施团队查人找物、处置财产)、去尾(终本案件、信访事项单独管理)”的三段式改革,大力推动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2021年第一季度执结率同比上升了13.83个百分点,实现了执行工作的提质增效和良性运行。
7.关于专业法官会议议事机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召开专业法官会议10次,对类案讨论达成的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统一裁判尺度,指导同类案件的审判,提升司法公信力。召开法、检、公安联席会议及法、检、看守所等部门联席会议2次,畅通工作渠道,理顺工作思路。
8.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全院干警重温了《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全院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让干警思想受触动、受警示。二是建立《大武口区法院人员调整管理办法》,对在同一工作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4名干警进行调整,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制发《致全体干警及家属的一封信》,召开家属恳谈会,传达解读相关政策。领导干部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良好局面,推动干警思想、观念和作风转变。
9.关于财务报销手续不完整问题的整改情况。
从2021年1月启动运行宁夏法院系统人财物一体化内控平台,加强财务审批流程审核和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定期自查财务报销存在的漏洞,全面完善财务报销手续,确保财务报销手续完整合规。
10.关于国有资产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责任不明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整改情况。
制定《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实物台账,对全院实物重新登记,明确责任人,资产管理规范、账实相符。今后,将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定期对国有资产及无形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安全完整。
1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将“三会一课”纳入党建考核细则,半年考核一次,考核成绩纳入效能目标考核。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初各支部向党总支报送月度任务清单,明确学习主题及具体内容。党总支经常指导各支部规范支部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21年1-3月底,各支部已召开支委会5次,支部大会10次,支部书记讲党课5次。
1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是各党支部与受处分党员进行谈心谈话。对巡察反馈报告中点名的干警在组织生活会中进行认真剖析、切实整改。三是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建为全院干警讲专题党课,党校教授以“长征精神”为主题为全院干警进行专题辅导,班子成员、支部书记交流研讨并讲党课8次。组织观看纪录片《党史故事100讲》、钱壮飞事迹、嘉兴红船专题片。组织全院干警分别到盐池县革命历史纪念馆和平罗县黄渠桥镇革命传统教育基地,追寻革命足迹,汲取榜样力量,强化自身建设。
中共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6月10日